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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兩黨參議員推《JAWBONE 法案》 讓人民能直接告政府用隱形施壓審查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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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兩黨參議員推《JAWBONE 法案》 讓人民能直接告政府用隱形施壓審查言論

美國兩黨參議員推《JAWBONE 法案》 讓人民能直接告政府「用隱形施壓審查言論」

編按:本文綜合整理自 EFF 官方報導Ars Technica美國參議院 Commerce 委員會新聞稿,並加入 Siami 編輯部觀點與分析。

美國參議院 Ted Cruz(R-TX)與 Ron Wyden(D-OR)上週正式提出《Justice Against Weaponized Bureaucratic Overreach to Networked Expression Act》(縮寫 JAWBONE 法案,全名直譯「對抗武器化官僚越權介入網路表達法案」)。這是美國國會首次嘗試用「私人訴訟權」對付政府機關對網路平台的隱形審查壓力。

法案在做什麼

法案核心是設立一個聯邦訴訟權(federal cause of action),讓任何被政府施壓審查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在聯邦法院提告政府官員或機關,條件是對方「強制或試圖強制」廣播業者、互動電腦服務(也就是社群平台)、AI 提供者,去審查、移除或修改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合法言論。

EFF(電子前線基金會)發文解釋,這種行為在學界叫「jawboning」—— 政府不直接下禁令,而是用暗示、威脅、規管壓力等手段,讓私部門平台自己動手審查。外界往往看不到政府施壓的證據,因為私部門通常會配合、不對外承認。

法案還同步建立政府與平台溝通透明系統——未來政府機關與平台就「用戶言論」往來的所有紀錄都必須通報並公開。

為什麼這件事重要

過去十年,美國政府的「jawboning」事件越演越烈,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有兩個:

  • Murthy v. Missouri(2024):拜登政府的衛生總監、白宮、CISA 等單位被指控施壓 Meta、X 刪除 COVID-19 與 2020 大選相關貼文。最高法院最終以 6-3 判決駁回(基於原告缺乏 standing,未觸及實質合憲性)。
  • ICEBlock 案(2025-2026):Trump 政府司法部長公開要求 Apple 從 App Store 下架 ICEBlock(一個讓民眾回報移民執法行動的 app),Apple 照辦。EFF 已代表開發者 Joshua Aaron 提告,主張政府施壓違憲。

JAWBONE 法案是 EFF 與兩黨參議員合作多年的成果——它試圖把 Murthy 案留下的「無起點、無救濟」漏洞補起來。一旦通過,未來 ICEBlock 開發者不需要先證明「自己會被持續審查」才能提告,可以直接針對「強制審查的嘗試」求償。

法案具體規定了什麼

根據參議院 Commerce 委員會新聞稿與 Ars Technica 報導,法案重點條款如下:

  • 可提告的對象:聯邦機關、聯邦雇員(不限現任,涵蓋已離職員工的行為)
  • 可提告的條件:即便審查「沒有成功」,只要有強制或嘗試強制的行為即可
  • 求償範圍:補償性損害賠償 + 訴訟成本,但不允許懲罰性賠償
  • 涵蓋對象:廣播電視業者、網路平台、AI 服務提供者(這是 Murthy 案後新增的重點)
  • 「強制」定義:包括「訊息用字、語氣、機關身分所造成的隱含壓力」—— 不一定要明說威脅
  • 政府免責限制:官員不能用「我主觀認為該言論不受第一修正案保護」作為免責理由
  • 吹哨者保護:政府必須為被提告的員工辯護並負擔賠償責任

Cruz 在聲明中表示:「政府干預網路言論不是虛構的。JAWBONE 法案確保第一修正案被保護、而非被破壞。」 Wyden 補充:「幾乎所有美國人的言論——電視新聞、網路直播、社群媒體——都流經高度受政府施壓影響的私人企業。」

為什麼 EFF 立場微妙

EFF 一邊支持 JAWBONE 法案,一邊在自己的聲明裡補了一段保留態度

並非所有政府與平台之間的溝通都違憲。把所有政府與私人行為者的合法溝通都當成違憲,會寒蟬效應到那些有價值的、善意互動——那對健康、安全的網路環境至關重要。

這是 EFF 的核心矛盾點:他們要保護用戶不被政府透過平台審查,同時也要保護平台的編輯裁量權(editorial discretion)。最高法院在 Netchoice 系列案(2024)已確認平台對自家內容有第一修正案保護的編輯權。

數據解讀與質疑

雖然法案獲得廣泛支持(EFF、ACLU、FIRE、NetChoice、Knight Institute、Americans for Tax Reform、Advancing American Freedom、Public Knowledge 等超過 10 個意識形態光譜橫跨左右的組織都連署支持),但仍有幾個結構性質疑:

  1. 「強制」的法律門檻:法案把「訊息用字、語氣」都納入「強制」的判斷範圍,但這跟最高法院過往對「強制」(coercion)的定義有落差。Murthy 案中 Kagan 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明確指出,政府的「極端廣泛」言論(即使強烈)不等於強制。如何在法庭上區分「強烈建議」與「強制施壓」,將是未來訴訟主戰場。

  2. 不溯及既往:法案僅適用於生效後的政府行為,意味著 ICEBlock 開發者、COVID 言論被刪用戶無法溯及提告。

  3. 政府律師資源:雖然法案要求政府為員工辯護,但目前聯邦司法部每年要打的言論相關訴訟可能暴增。對納稅人來說是隱形成本。

  4. 平台真的會提告嗎? 大型平台往往選擇默默配合政府要求,因為提告會引來更多監管審視。法案雖然給了平台提告工具,但實務上是否會被用,仍待觀察。

  5. AI 提供者首次入法:這是法案最大創新——把 AI 服務提供者跟廣播電視、平台並列。但 AI 訓練輸出的言論是否算「平台言論」?是否算「用戶言論」?目前法案文字模糊。

法案下一步


JAWBONE 法案目前尚未編號,需先送交司法委員會、Commerce 委員會聯席審查。Cruz 是 Commerce 委員會主席,掌握議事優勢。Wyden 是參院情報委員會前主席,技術圈有影響力。

EFF 在文末呼籲:「我們期待與國會合作,讓這部兩黨法案在立法過程中找到正確的平衡點——為日常使用者提供更多表達自由保障。」

ACLU 2025 年曾因 Jimmy Kimmel 事件動員超過 500 名演員、喜劇人、導演、音樂人與 4 萬人連署捍衛言論自由,這股動能可能成為法案推進的政治燃料。


參考資料:

網友熱門留言 (4)

#1 EFF (@eff) ▲ 412
當政府施壓私部門刪除合法言論時,第一修正案的精神已經被掏空。JAWBONE 法案是十多年來最重要的『反審查』立法嘗試——它把 Murthy 案留下的灰色地帶變成可訴訟的紅線。
#2 ACLU (@ACLU) ▲ 287
這部法案將為 Jimmy Kimmel、ICEBlock 開發者、所有被政府施壓的創作者提供法律工具——聯邦法院的門終於打開了。我們在 2025 年看過太多『政府用暗示讓平台自我審查』的案例,JAWBONE 是遲來的正義。
#3 Hacker News 網友 @panny ▲ 156
但這裡的人不是最愛 jawboning 嗎?只要是自己人執政就支持政府審查。ICEBlock 或 IVMBlock 你大概都能找到理由覺得言論自由『有點太自由了』。
#4 Cato Institute 國安研究員 @DaveInserra ▲ 203
jawboning 的證據本來就很難取得、提告更難。JAWBONE 同時給予私人訴訟權和透明揭露機制,方向對了。但『語氣』能不能構成『強制』這種判斷,未來十年最高法院會吵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