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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 SB 576 倒數 3 天:串流平台「爆音廣告」7 月 1 日起全面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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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 SB 576 倒數 3 天:串流平台「爆音廣告」7 月 1 日起全面違法

加州 SB 576 上路倒數:串流平台「爆音廣告」7/1 起全面違法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加州所有提供給消費者的影音串流服務將被禁止播放音量超過節目本身的廣告。這項由州長 Gavin Newsom 於 2025 年 10 月簽署的 SB 576 法案,是全美第一個把「廣告音量管制」從傳統電視延伸到串流平台的法律。


法案背景:寶寶 Samantha 與「轟炸式」廣告

這項立法背後,有一個特別的故事。加州參議員 Thomas Umberg(民主黨,聖塔安那市)的辦公室幕僚 Zach Keller 某天終於把女兒 Samantha 哄睡了,準備和太太 Rachel 一起看個節目放鬆——結果一則串流廣告突然以極大音量炸開,當場把寶寶吵醒。

「這個法案是受寶寶 Samantha 啟發的,也代表每一個好不容易把寶寶哄睡、卻被一則爆音廣告破功的爸媽。」Umberg 在 Newsom 州長辦公室 10 月的新聞稿中說。

Newsom 在簽署聲明中更直接點名:「加州正在把串流平台上這種擾人的體驗關小聲。這些平台之前完全不受 2010 年國會通過的商業音量管制約束。」

為什麼這個故事很重要? 因為它揭示了一個法規漏洞:2010 年《商業廣告音量緩解法》(CALM Act)只管得到無線電視台、有線電視、衛星電視,串流媒體完全被當作「網路服務」漏掉,導致 16 年來觀眾被迫承受音量霸凌。


SB 576 法案重點

項目內容
法案編號SB 576(Chapter 336, Statutes of 2025)
提案人Senator Thomas Umberg(D-Santa Ana)
簽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7 月 1 日
適用範圍任何在加州提供服務的影音串流平台
管制內容廣告音量不得超過所搭配的影片內容
執法單位由加州檢察長及地方檢察官執行
私權救濟法案明文規定不創設私人訴訟權(private right of action)

簡單來說,從 7 月 1 日起,Netflix、Disney+、Hulu、Peacock、Paramount+、Prime Video 等所有在加州境內提供服務的串流平台,如果還敢讓廣告音量比節目本身大,就構成了州法層級的違法行為。


CALM Act 的「16 年漏洞」

時間拉回 2010 年。當時國會通過《商業廣告音量緩解法》(Commercial Advertisement Loudness Mitigation Act, CALM Act),要求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訂定規則,強制廣播電視、有線電視、衛星電視的廣告音量必須與節目內容「平均音量一致」。

FCC 後來採用了 ITU-R BS.1770 標準,並定義 LKFS(Loudness K-weighted relative to Full Scale)量測方法。理論上,這個標準行之有年、效果不錯——FCC 至今已收到至少 1,700 件觀眾投訴。

但 CALM Act 的法律條文用的是「multichannel video programming distributor」(MVPD)這個 2010 年時代的詞,當時根本沒有人想到 Netflix 會變成全球最大影音平台、Hulu 會推出「含廣告方案」、YouTube TV 會取代傳統有線電視。

結果:16 年來,串流媒體一直處於法律灰色地帶,廣告商可以盡情把音量拉高,觀眾毫無保障。

各州與聯邦跟進中

SB 576 不是孤例:

  • 伊利諾州 2026 年 6 月也通過類似法案,2027 年 7 月 1 日生效
  • 紐約州 已提出 A11351 號法案
  • 聯邦層級:參議員正在推動《CALM 現代化法案》(CALM Modernization Act, S 1127),將 CALM Act 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含廣告的串流服務

業內反彈:MPA 與串流創新聯盟的擔憂

法案不是沒有反對聲音。代表 Netflix、Disney、Amazon Prime Video、Paramont 的「美國電影協會」(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MPA),以及包含 Netflix、Disney、Peacock、Pluto TV 的「串流創新聯盟」(Streaming Innovation Alliance),都曾在聽證會上表達疑慮。

他們的論點主要有兩個:

  1. server-side ad insertion 技術問題:許多串流平台是透過伺服器端動態插入廣告(不同於傳統電視預先排定),廣告音量由各廣告主上傳時決定,平台難以即時統一控管。
  2. 裝置多樣性:廣告最終在電視、平板、手機、筆電等多種裝置上播放,每個裝置的音訊處理晶體與軟體演算都不同,音量標準化非常困難。

不過,加州議會的分析報告反駁說,「許多」串流服務商其實早就在嘗試管理伺服器端插入廣告的音量,只是沒有一致標準。SB 576 等於是用法律逼出統一規範。


業界將如何因應?

截至目前(2026 年 6 月底),各大串流平台都尚未公開說明具體的合規方案。常見的可能做法包括:

  • 檔案基礎(file-based)處理:在廣告上傳時強制要求符合 CALM 音量標準(-24 LKFS)
  • 即時處理(real-time):在播放前動態調整音量,但會增加伺服器負擔
  • 加州地區限定 vs 全美統一:業者可能只對加州 IP 位置的串流套用音量限制,導致跨州體驗不一致

最尷尬的問題是:如果業者選擇只在加州套用新規,其他州觀眾繼續被爆音廣告轟炸,那這項法案的實質意義就會被大打折扣。 但從商業角度來看,針對單一州做兩套廣告系統的成本太高,多數業者最後可能會全美統一處理——這正是 SB 576 帶來的「外溢效應」。


🚨 為什麼這件事重要

編按:本文綜合整理自 Ars Technica、加州州長辦公室、加州議會數位民主平台、BillTrack50、Hollywood Reporter 等公開資料,並加入 Siami 編輯部觀點與分析。

把「廣告音量」這件事放進 Siami 的觀察框架,有三個層面的意義:

第一,這是網路原生立法追趕實體法規的典型案例。 2010 年的 CALM Act 立法者沒有預見到串流媒體會吃掉傳統電視市場,結果 16 年後各州被迫一個個補破網。SB 576 的真正價值不只是「管廣告音量」,而是它建立了「網路服務也適用實體廣播管制」的判例——未來涉及隱私、內容審查、廣告標示的立法都可以援引這個邏輯。

第二,加州 + 伊利諾的雙州壓力將迫使全國統一標準。 加州一個州的市場規模就占全美串流訂閱將近 20%。當最大州份開了第一槍,加上伊利諾 2027 年生效、聯邦《CALM 現代化法案》正在推動,串流平台最終一定會選擇「全美統一處理」而不是「各州客製」。這就是所謂的「加州效應」(California Effect)——當最大市場設下標準,其他州與聯邦自然會跟上。

第三,這次立法顯示消費者體驗議題在 AI 與隱私之外仍有政治動能。 SB 576 並不是什麼矽谷最愛談的 AI 監管或資料隱私,而是一個非常「民生」的議題——吵到寶寶睡不著。但正是這種「每個選民都感受得到」的小事,反而比抽象的科技政策更容易凝聚跨黨派支持。寶寶 Samantha 的故事會被媒體反覆報導,也說明未來政治人物會更懂得用具體的「受害者故事」推動科技監管立法。


數據解讀:1,700 件投訴背後的真實不滿

FCC 自 2010 年 CALM Act 生效以來,收到至少 1,700 件關於商業廣告音量的投訴。這個數字看起來不多,但要注意:

  • FCC 的投訴管道對一般消費者來說非常不友善(需要填寫冗長的表格、說明技術細節)
  • 投訴者必須能分辨「節目」和「廣告」的音量差異(對聽力受損者極困難)
  • 傳統電視的廣告音量問題在 CALM 實施後其實已經大幅改善

也就是說,1,700 件投訴代表的是「願意走完整個 FCC 投訴流程的人」,實際不滿的人口基數可能是這個數字的 10-100 倍。SB 576 處理的是一個長期被低估、但確實困擾數百萬家庭的問題。

從經濟面看,這項法案對消費者的實質利益是「省錢」——音量統一後,使用者不需要為了避開爆音而購買高階 soundbar、soundbar 的動態壓縮功能會更不需要被依賴,某種意義上是把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時間軸

時間事件
2010國會通過 CALM Act,FCC 開始制定廣告音量標準
2011CALM Act 規則正式實施,廣播/有線/衛星電視受規範
2012-2024串流媒體快速崛起,CALM Act 法規漏洞浮現
2025-10-06加州州長 Newsom 簽署 SB 576
2026-06伊利諾州通過類似法案,2027 年生效
2026-07-01SB 576 正式生效,串流廣告爆音在加州違法
2027-07-01伊利諾類似法案預定生效
未來聯邦《CALM 現代化法案》若通過,將統一全國標準

觀眾可以怎麼做?

在 7 月 1 日之前,如果你住在加州(或其他有類似立法的州),遇到音量爆音的串流廣告,可以:

  1. 截圖記錄:包含平台名稱、節目名稱、廣告時間
  2. 向平台客服反映:Netflix、Hulu 等都有客服投訴管道
  3. 7/1 之後向加州檢察長投訴:州法層級的執法
  4. 聯邦層級可向 FCC 投訴:不過因為 CALM Act 本身不適用串流,FCC 執法依據較弱

最簡單的應對還是「7/1 之後在加州打開串流平台,廣告音量就應該跟節目一樣了」——這正是 SB 576 想達到的效果。

網友熱門留言 (5)

#1 Reddit r/California 用戶 ▲ 1847
加州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Hulu 的廣告音量真的會讓我以為電視壞了。
#2 Reddit r/California 用戶 ▲ 923
希望其他州趕快跟進。Netflix 雖然沒廣告,但 YouTube TV 的廣告真的很崩潰。
#3 Reddit r/California 用戶 ▲ 612
既然法律要等 9 個月才生效,那業界當然選擇繼續製造噪音賺錢。
#4 Hacker News 用戶 ▲ 392
The CALM Act was passed in 2010, but it only covered broadcast/cable/satellite. Streaming was a loophole. 16 years later and we're still playing catch-up.
#5 Reddit r/youtubetv 用戶 ▲ 87
YouTube TV 廣告音量大概是所有平台最誇張的,每次轉台都被嚇到。